行政处罚不可任性实施
国务院设定“负面清单”予以约束
清理不合理罚款规定 杜绝乱执法滥执法
近日,一些地方出现了乱收费、乱罚款等“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问题,引起企业和群众不满。
“不得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得为了处罚而处罚,坚决杜绝逐利执法,严禁下达罚没指标”“要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避免运动式执法等执法乱象”。这是2021年12月8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明确规定。可以看出,这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对于行政处罚的进一步规范,已在路上。此前,新行政处罚法已于2021年1月22日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在“落实国务院贯彻行政处罚法通知座谈会”上透露,《通知》规定,要坚持执法为民,不得为了处罚而处罚,不得在未查明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一刀切”实施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行政处罚。司法部目前正在按照国务院部署牵头组织对不合理罚款规定的清理,第一批目前已经初步完成,涉及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修改,将在近期上报国务院。此后还将陆续进行其他批次的清理。另外,还将在今年组织全国性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检查。
防止随意提高罚款数额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
据赵振华介绍,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着力整治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同时一些地方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仍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工作必须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指示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对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提出了更高要求。
国务院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规定了6个方面的内容,提出了15项具体措施:比如,在行政处罚的实施上,《通知》细化了行政处罚的程序制度,对电子技术设备的设置、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行政处罚的体制机制方面,特别是针对行政处罚权下放到乡镇街道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规定采取多种方式,成熟一批、下放一批,以做到有效承接。
此外,对委托处罚的问题,《通知》明确规定依法委托,委托的机关要符合一定条件,并且要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向社会公布。对于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委托,该清理的清理,该规范的规范。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对于《通知》中的多个“不得”的规定印象尤为深刻。“《通知》五千多字,其中就出现了十几个‘不得’。这实际上是一个负面清单,行政处罚法中的正面要求,到《通知》里转化成了‘负面清单’,告诉你不能干什么。”
马怀德特别强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谁有处罚权,谁没有处罚权,地方不能把本该自己行使的处罚权委托给别人,更不能外包给公司。”
设定了“负面清单”的《通知》,显然在规范行政处罚上对这类行为给予了足够警惕,有助于确保行政处罚法正确贯彻实施。
清理法律规范卓有成效
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正在成为当下各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
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显示,为保障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012件,有关方面已修改31件、废止286件。
其中,司法部负责组织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赵振华介绍说,废止和拟废止规章12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730件,修改和拟修改规章5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793件,这一工作在各地和各部门的努力下已经完成。
如何实施好新行政处罚法,在自身的立法活动中做好与新行政处罚法的衔接,也是国务院各部委正在研究的问题。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正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但有些疑问待解,例如,信用监管和行政处罚的关系,不良信用记录的公示会对被处罚对象客观上造成信誉问题,权力又该如何救济的问题。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中心)副主任李炜提出,在自然资源执法方面,如何把握柔性执法的尺度,是一个问题,例如,所谓“违法行为轻微不罚”,但像破坏土地资源的、开矿这些行为,如何界定轻和重的界限;在实际操作之中,怎么确定真正的柔性。李炜同时提出,现有执法手段仍显不足,且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素质有些较低。
开展实施专项检查
贯彻实施好行政处罚法,非一日之功,一系列系统工程都将先后实施。
赵振华透露,将加强行政处罚法的宣传培训工作,以保证对行政处罚法的正确理解和有效实施,确保其及时发挥作用,并做好事后指导工作,地方和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遇到问题时,要进一步总结和指导。
“大家提到的很多问题,我们现在正在搜集、归纳,有一些共性的问题、普遍关注的问题、在实践中有些把握不住的问题,我们将通过解答的方式作一些解读。”赵振华补充说。
赵振华认为,加强培训和宣传非常重要,因这次修改的内容比较多,《通知》规定得比较具体。比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2022年6月底之前要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修改后的培训,这一工作要纳入各地各部门2022年的工作计划中。
此外,还将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的专项检查。《通知》已提出,司法部要加强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抓好贯彻实施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国务院。“我们准备在2022年适时开展这一工作。”
此外,司法部还将强化对行政处罚法实施的监督。在加快建设省市县乡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上已取得初步成效,目前正在13个地方开展试点,其中监督的重点内容也在行政处罚实施方面,下一步仍将继续推动这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来源:法制日报;转自:司法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