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是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确认纠纷是对动产或者不动产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的纠纷。
在用益物权中最重要的形式之一就是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为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大部分的生产资料都是产自于土地中。所以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纠纷大量的存在日常社会经济生活中。
用益物权的纠纷的关键:第一,对不同性质资产有不同确认资产的所有权的方法。动产一般看占有,不动产和特殊动产看登记(如汽车)。第二、该资产是否存在变动,如果是资产的所有人占有、使用和收益那无可厚非,如果还有纠纷也是物权所有权确认纠纷了。肯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特别是经营权经过流转之后,如土地经营权出租再出租,更加容易产生纠纷。第三、合同或者协议中如何规定用益物权的。因为权利的变动大量的以合同形式来规定。
来源:德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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