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加快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助力乡村振兴。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纠纷和争议,对此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司法实践中又是如何裁判的呢?对此,本周一舜翔课堂开讲即以此主题开展。
本次课堂孙忠民律师以《人民法院案例库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裁判规则》为题,根据入库案例,结合自己代理案件的实际经历,就行政机关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与承包合同效力的关系、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的主体发包农村土地的法定程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的救济途径、农村土地征收相关费用补偿等热点问题展开讲述。课堂中和课堂后参会律师就此开展了相关讨论。
讲述完毕,参会律师一起集体学习了最高院第168号指导性案例,孙忠民律师就12月以来的新法新规向参会律师做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