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业务部"现已成立,特有奖征集“律师见证业务部”宣传标语。
标语要求:简短易记,通俗易懂,新奇独特,音韵流畅。
前方高能:一经采用特奖励999元现金红包。
截止日期:2019年2月28日,敬请在公众号留言或发送至本所邮箱(sxta2013@126.com)
附则: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要求,依法对自己亲身所见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例如,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与我国公司、企业签订重大经济、贸易、技术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往往要求我国律师给予见证。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作为见证人,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的见证,有很强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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