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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分配必须考虑子女对父母的实际赡养情况

来源:舜翔 时间:2021-02-18 13:55:19

遗产继承分配考虑子女对父母的实际赡养情况,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内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在法定继承中,配偶、父母、子女属于顺序继承人。虽然继承遗产是继承人的权利,但这一权利的享有并非是无条件的,它与继承人是否承担了法定义务以及承担义务的多少相关。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

遗产继承分配考虑子女对父母的实际赡养情况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内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在法定继承中,配偶、父母、子女属于顺序继承人。虽然继承遗产是继承人的权利,但这一权利的享有并非是无条件的,它与继承人是否承担了法定义务以及承担义务的多少相关。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养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因此,在继承发生之时,子女能否继承财产或继承财产的多少与其实际承担赡养义务的多少直接相关。在父母是分开赡养的情况下,如果要继承父或母的个人财产,则分别考量每个继承人的赡养能力及其是否实际对被继承人承担了赡养义务,此时便不能将全体继承人视为一个整体,仅对父母一方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得视为其对父母双方都承担了赡养义务。    

因为从赡养义务和继承权的性质来看,前者是子女的整体义务,只要父或母在经济上、生活上和精神上得到了妥善的照料,就视为子女尽到了赡养义务;但是继承权是每个子女的个体权利,是否能享有继承权要个别考量子女实际 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    

此外,承担赡养义务不仅仅是指在经济上的供给,还包括在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因此,缺乏经济能力并不是子女不承担赡养义务的借口;相反,经济能力不佳的子女如果在生活上或精神上给予父母更多的照顾,也视为其承担了赡养义务。总而言之,继承权的放弃不能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定事由,但有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却是构成继承权瑕疵的法定事由。